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贵阳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陈刚书记提出的“两年内把贵阳建成安全城市”这一目标,出台“两严一降”工作实施办法,从四个方面建立长效机制。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把黑恶势力、“两抢一盗”、毒品、赌博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坚持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加快办案节奏,及时批捕起诉,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时结案。同时,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当宽则宽,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观念,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
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建立与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加大提前介入、非法证据核实纠正力度,强化对强制措施、侦查措施的法律监督,从源头上规范刑事执法活动。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主动与法院联系,落实量刑建议、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制度,加强对重大案件、重点环节如拟判缓刑免刑、二审书面审、法院自行再审改判等的法律监督。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完善强制医疗、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的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方式,促使轻微犯罪人员及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促进“网底”筑牢、筑好。
注重打防结合。建立侦捕诉长效协作机制,健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在办案源头上和进程中切实把好案件质量关、安全关、效率关、效果关。积极与相关部门建立打防结合的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台帐,注重对发案情况的分析研判,加强对刑事案件规律的调研,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治本之策,有效预防各种违法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力打造贵阳“安全城市”品牌。
严惩司法腐败。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能力,严肃查办严重刑事犯罪背后的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各种职务犯罪,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尤其透过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虚假诉讼等现象,着力发现和查办执法人员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以查办职务犯罪的成效强化法律监督职能,震慑各种犯罪,纯洁执法队伍,彰显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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