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至10日,市院党组中心组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撰写心得与交流发言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习总书记在参加贵州、安徽人大代表团审议时、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在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赵克志书记、市委陈刚书记、省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何冀近期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高检院、省市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要求。
通过两次集中学习和两天的个人自学,党组中心组成员认真撰写了学习心得。10日下午,市院邀请市委第十二督导组副组长刘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孙贵丽到会,由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雪梅主持,组织11名中心组成员进行集中交流发言。11名同志结合学习内容,立足检察工作和自身实际,交流了学习情况和心得体会。交流发言后,陈雪梅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现阶段全市检察机关一定要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把习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深学透,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充分运用市委陈刚书记提出的关键“八法”,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坚决防止“两张皮”,确保教育活动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市委第十二督导组副组长刘娟指出,市院领导重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落实有力,形式多样,在活动中切实做到立说立改,为下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参加交流发言的同志紧扣主题,结合本职工作和个人实际,充分体现了学习的深度和广度,希望再接再厉,注重借鉴其他检察机关好的做法和经验,把市院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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