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省院关于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部署,贵阳市院主动作为,积极走进当地知名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4月12日,贵阳市院专项办开展了第一季度“送法进企业”活动,首站走进贵阳市城市轨道公司(以下简称“市轨道公司”),与市轨道公司领导召开了“送法进企业”活动交流座谈会。贵阳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谭虎,市轨道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红卫,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乾国,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姜莜筠,市轨道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司属各部门、物业(资源)开发总部、分(子)公司负责人,市院专项办全体成员出席会议。
会上,贵阳市院宣读了《贵阳市关于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二十六条措施》,贵阳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谭虎向市轨道公司赠送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有关的法律书籍、案例汇编、检企联系卡等资料,市轨道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红卫接受捐赠。市轨道公司参会人员围绕企业在生产建设、管理运营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积极踊跃发言。
贵阳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谭虎就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提了三点意见:一是高度重视企业家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就是保护经济发展;二是市检察院加强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法治环境。市检察院将从做到“四个打击”、落实“七个严格区分”、履行“八个监督”、做好“八个保护”、积极开展“六项活动”等方面全面贯彻执行专项活动。三是继续深化检企共建机制。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不能单打独斗,也不能各行其是,检察机关和企业要形成合力、优势互补,给企业提供“定心丸”,使有恒产者有恒心,持续为社会发光发热。企业要维护好自身权益,企业家们就必须知法、守法和用法。
此次活动作为第一季度“送法进企业”第一站,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向企业发放资料共计200余份,征集企业家法治需求问卷100余份。为进一步巩固“送法进企业”活动成果,下一步,贵阳市院将在第二、三、四季度分别持续开展“两长座谈”、“产权司法保护”和“建企共建”活动,以发挥检察职能促进企业发展为出发点,切实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