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2020年5月18日下午,由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向南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南明区首例涉疫销售伪劣产品案件,利用远程开庭审理。该案由南明区人民法院院长刘杰担任审判长,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林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两长同庭依法履职。
公诉机关认为,万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不合格口罩冒充合格口罩进行销售,涉案金额51186元,其行为已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向南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庭审中,被告人万某认罪认罚,南明区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确认,并对量刑建议予以采纳。当庭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万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万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