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刑事检察方面
(二)民事检察方面
(三)行政检察方面
(四)公益诉讼检察方面
二、服务大局“强办案”,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司法力度
(一)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积极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
(三)服务保障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四)不断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
(五)积极助力矿产资源保护
(六)坚决守护农用地保护红线
(七)全面加强法律监督
三、深化共识“强协作”,构建生态检察一体化保护新格局
(一)强化检察一体上下联动
(二)强化跨部门协作
(三)强化跨区域协作
(四)强化内部协作配合
四、聚焦源头“强治理”,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可持续发展
(一)强化诉源治理
(二)强化大数据赋能检察办案工作
(三)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恢复性司法
(四)做实行政检察助推社会治理
(五)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治宣传
五、夯实基础“强能力”,促进生态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
(一)统一执法司法标准
(二)加强生态检察专业化队伍建设
(三)完善环境资源领域智慧借助工作机制
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
(一)办案质效仍有待提升
(二)内外部协作配合机制仍有待健全
(三)法律适用等司法实务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四)办案素质能力仍有待加强
七、对策和展望
(一)深化开展专项行动,以最严密法治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提高办案质效,以创新型履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强化协作配合,以实质化运行确保行刑衔接机制落地落实
(四)内外兼修,以专业化标准夯实生态检察工作基层基础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