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检察机关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以来,严格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充分发挥审查逮捕职能,依法维护企业家财产权创新权益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涉企案件审查逮捕工作力度,专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高度重视涉企案件办理。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确保依法、准确、及时、有效打击侵犯企业、企业家财产权犯罪,依法保护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据统计,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企案件36件,涉案总人数62人。以涉案罪名类型划分,涉及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14件、职务侵占案件10件、其他涉企案件12件。
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创新权益的犯罪行为。专项工作展开后,侦监部门第一时间对全市检察机关在办涉企案件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创新权益的案件,依法予以重点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集中体现在犯罪嫌疑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对企业实施盗窃、诈骗、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等犯罪行为。其中涉嫌销售“假烟假酒”的案件共6件,犯罪嫌疑人利用非法的手段制造、销售仿制企业产品,严重损害企业品牌形象。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充分发挥审查逮捕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类似犯罪行为,确保准确、及时、有效打击侵犯企业家财产权、创新权益及经营自主权等犯罪,依法保护了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
严格审查侵犯企业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全市检察机关在办的涉嫌侵占企业财产案件共10件,这类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妨害企业内部管理、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对于此类犯罪情节严重、具有逮捕必要性的案件,侦监部门均依法予批准逮捕。依法严厉打击民营企业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是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重要方面,侦监部门按照全市检察机关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严厉打击民营企业中职务侵占案件,有力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按照全市检察机关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市院对基层院办理的涉企案件负起指导、督促职责,对全市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及时挂牌督办,限期办结。
严格落实“七个严格区分”。全市检察机关侦监部门严格落实“七个严格区分”,对涉案企业家进行捕前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具有逮捕必要性的涉案企业家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确保最大程度减少、避免办案活动对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