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毕节市七星关区公路运输管理所运政执法中队原中队长徐丹涉嫌贪污、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息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息烽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丹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息烽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丹利用担任毕节市七星关区公路运输管理所运政执法中队中队长的职务便利,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徐丹利用担任毕节市七星关区公路运输管理所一中队副中队长、运政执法中队中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徐丹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多次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