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贵阳市南明公安分局通过网络巡查发现:有网民在微信朋友圈发表诋毁侮辱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对此,南明公安迅速开展调查,于21日上午10时许,在南明区花果园将该网民代某(男,30岁,贵阳人)查获。代某对发表违法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南明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代某作出行政拘留13日处罚。
本案经新闻报道后,贵阳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部署,2月25日成立专案组,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魏金兔任组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孙义刚任副组长,由市检察院、南明区检察院相关职能部门干警任成员,对代某侮辱英烈案开展民事公益诉讼调查工作。2月26日专案组召开工作部署会,魏金兔副检察长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对于造谣诽谤、恶搞抹黑英烈形象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容许英烈受到亵渎。要严格按照民事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收集和固定证据,全力以赴把案件办成精品案件。要加强宣传,发挥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积极效果,最大程度释放法治正能量,弘扬正气。
目前,本案已完成立案工作,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