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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
时间:2018-03-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院办公室供稿


 

    3月1日,贵阳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雪梅讲话,要求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检察院安排部署上来,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对开展专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深刻认识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重要体现,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升贵阳首位度的必然要求,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使命担当。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和上级部署,坚决响应、立即行动,把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理念贯穿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发挥社会主义法治对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障作用。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要把检察工作与全市加快“千企改造”进度、加大“千企引进”力度、拓展“千企融合”广度结合起来,保障实体经济发展。要依法、准确、及时、有效打击侵犯企业家人身安全、侵犯企业财产的犯罪,依法严惩侵犯企业利益的黑恶势力犯罪和侵犯各类产权以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要坚持“谦抑、审慎、文明”理念,坚持罪刑法定,注重分清违法与犯罪的法律界限。要优先考虑企业生存发展,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尽量不给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带来负面影响。要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严禁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严禁以服务为名到涉案民营企业吃拿卡要报,严禁干预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要帮助企业提高规范经营、抵御风险的能力,对于办理的涉企职务犯罪案件,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保持狠抓常抓劲头,保障专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清单,严格考核考评,加强宣传引导,确保专项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出成绩,为企业家在全市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要落实四个“一”工作举措,举办好一场专题“两长”座谈会,开展好一次“送法进企业”活动,宣传好一件典型案例,拍摄好一部微电影。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丁泽军主持会议并作总结。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区(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检察院和筑城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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