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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公益诉讼“千案展示”】云岩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治理塑料制品污染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时间:2022-05-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并开展“千案展示、百案评析、十案示范”,切实提高公益保护能力水平,全面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社会知晓度参与度影响力。贵阳市检察机关10余件案例入选正义网“千案展示”专栏 


 案例十 

云岩区人民检察院 

督促治理塑料制品污染 

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高检院交办  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污染  共建共治 

 

【基本案情】 

云岩区塑料制品专卖店均无可降解塑料袋在售,辖区内农贸市场、超市、个体商户普遍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出售农产品、各种食品和商品,废弃的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严重污染生态环境。

 整改前市场上大量的不可降解塑料袋 

 

【检察机关履职亮点】 

2021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该交办贵州省检察院后,贵州省院逐级交办至云岩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云岩区院)。云岩区院于2021年8月16日至8月25日立案,依法成立塑料污染治理专案组,通过研读2020年1月16日正式实施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解读省市两级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梳理塑料污染治理流程职责,厘清对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具有管理职能的相关行政部门,分析各职能部门在落实塑料污染治理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通过走访调查,云岩区院对辖区内塑料污染情况多点调查、拍照取证,发现塑料污染治理及监管涉及面广,涉及发改、商务、文旅、环保、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职能部门,及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基层政府组织,上述部门由于管理职责交叉,加之对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污染问题认识不够,均存在不同程度履职不到位,导致云岩区辖区内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污染生态环境问题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固定基本证据后,云岩区院将云岩区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文旅局、生态委、综合执法局等6家职能部门、黔灵镇人民政府、17家街道办事处确定为本案督促履职的行政机关。

2021年9月9日,云岩区院与云岩区人民政府共同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专题会暨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公开送达会”,云岩区院向上述24家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行政职责,依法推进落实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建议云岩区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积极贯彻落实《云岩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依法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会议邀请云岩区人民政府对上述24家行政机关进行督导,按照检察建议和省市两级塑料污染治理方案的要求,共建共治,携手推进治理整改工作。

 检察建议公开送达会现场 

 

检察建议发出后,行政机关在云岩全区范围内迅速开展整改,向群众宣传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对商户引导、规范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截至2021年底,云岩区已全面取缔不符合国家标准塑料袋、塑料餐具吸管,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制品全面下架,辖区民众对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知晓率和使用率明显提高,云岩区塑料污染治理的被动局面得以有效扭转。

为推进检察监督取得实效,云岩区院加强全程跟进监督,实现公益诉讼全程“回头看”,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共建共治,开展常态化治理工作,共同组织“倡导绿色生活,拒绝塑料污染”督查宣传活动、塑料污染综合治理执法行动、对辖区重点区域实地检查、建立塑料污染治理常态化信息沟通联络机制,共享治理数据信息,督促行政机关整改落实好检察建议。

 塑料污染联合检查工作会现场 

 

塑料污染治理现场宣传
 

整改后商家使用可降解塑料袋
 

【办案效果】 

检察机关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推进塑料制品污染治理,改善辖区内居民生活环境,倡导群众树立绿色生活理念,共建干净、清洁的美好家园。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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