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 姜正权
检察长: 姜正权
院领导简介
组织机构
工作流程
荣誉室
咨询留言
法律文书
  通知公告 >>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采购内部审计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公告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公告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公告
代表委员之声
公益诉讼和生态文明
微电影展播
12309中国检察网
中国检察听证网
 
当前位置:首页>>生态保护检察>>工作成效
生态保护检察局成立以来主要工作情况
时间:2013-09-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贵阳市、清镇市人民检察院生态保护检察局自2013年3月1日成立以来,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紧紧抓住“治水”、“护林”、“净气”等重点环节,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司法保护。

  一、加强制度建设

  认真组织学习十八大精神以及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加强对检察环节生态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探索生态保护新路径。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刑事、行政、民事案件办理工作流程;参与制定《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联动工作方案》;与市法院生态保护审判庭、市公安局生态保护分局、市森林公安局共同研究确定贵阳市生态保护司法机关关于生态保护刑事案件管辖及相关罪名,规范生态保护“两庭三局”对生态保护刑事案件的办理工作。探索构建我市公安、检察、法院系统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机制,起草《关于涉及生态保护刑事案件管辖的通知》、《关于办理生态保护督促、支持起诉案件及生态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工作规定》,规范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使执法办案有章可循,确保严格规范执法。

  二、严厉打击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刑事犯罪

  今年年初,花溪区湖潮乡孟某某雇佣两台挖掘机将我市环城林带18.8亩防护林全部毁掉,并种上桃树苗,以期通过改变林地用途在贵安新区征地建设中获得巨额补偿。市院生态保护检察局获知后,赴现场实地查看林木被毁坏情况,并及时对公安机关进行指导、督促,提出国家农业部2001年颁布的《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中已将果树界定为农作物,孟某某的行为显然改变了林地用途,已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及时向公安分局发出《通知立案书》,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现案件已向法院提起公诉。

  三、严厉打击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职务犯罪,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加大打击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职务犯罪行为的力度,查处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职务犯罪案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能,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根据省、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先后在云岩、修文等区、县和相关部门作了7场“职务犯罪的危害与预防”的专题讲座,结合所查办的案件,为近千余名科级干部生动讲解了职务犯罪的原因、危害及预防,融教育性、警醒性于一体,在广大党员干部心里划上一根红线。

  四、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针对清镇市某公司超标排放废气污染环境行为,提起生态保护检察局成立后首例公益诉讼案件;做好对两家公司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相关工作,经多次调解,最终促成被告支付治理污染水体等费用62.2万元,补偿因井下开采导致房屋受损的19户农户修缮、搬迁费用700万元。

  五、结合检察工作职能,积极探索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措施、新方法

  市、县两级院生态保护检察局采取发出检察督促令的方式,督促相关单位、企业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监督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如某学院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百花湖,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生态保护检察局干警实地调查后得知,由于截污管网设计和规划变更等原因,未将市政管道铺设至该学院,导致生活污水经朱家河排入百花湖,经清镇市生态文明建设局监测,COD(化学需氧量)、氨氮超标,对我市饮用水源造成污染。为确保贵阳市饮用水安全,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向清镇市某公司发出检察督促令,要求尽快解决该学院排污管道建设问题。此外,还建议清镇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与该学院协商处理。

  六、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宣传

  印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积极参加市人大组织的《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新闻发布会及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市生态委组织的以“保护林城森林资源,共建生态文明示范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重点围绕林业法律法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处罚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手段有效开展森林保护工作向广大市民进行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及生态文明常识。通过参加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尽力扩大检察机关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中的影响,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友情链接 >>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贵阳市威清路26号  邮编:550003 |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访问量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