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省检察院技术处
来源 | 贵州检察
8月18日,全2017年省检察机关第二批新增同步录音录像录制人员培训考试在黔东南州举行。来自该州检察机关拟从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共20名人员参加了培训考试,省院技术处派员组织培训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上机操作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核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相关规定、制度掌握情况以及对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的操作熟练程度。
据了解,为提高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省检察院对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作出明确规定:“各级院录制人员必须参加培训,经省院考核合格取得录制资格证后,才能上岗从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此项制度的实行,确保了全省检察机关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质量,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