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 姜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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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检察院六条措施贯彻落实全省检察工作座谈会精神
时间:2018-08-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8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贯彻全省检察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雪梅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丁泽军主持会议。市院其他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各区(市、县)院检察长参加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陈雪梅指出,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贯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三个抓”基本工作思路,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提升法律监督实效,全力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为夺取贵阳发展新胜利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陈雪梅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检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大检察官研讨班、全省检察工作座谈会的安排部署上来,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理念转变推动创新发展,以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把案件质量作为生命线,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新业绩。  

 

  陈雪梅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对标新坐标新形势,奋力开创贵阳检察工作新局面。要认真落实傅信平检察长在全省检察工作座谈会上的各项安排部署,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会议提出六条贯彻落实措施。一要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点,着力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二要以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和保护企业家专项工作为抓手,着力保障全市经济健康发展。三要以理念变革为引领,着力改进各项业务工作。四要以全面推进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着力推动工作创新发展。五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六要把握“七个路径”“八个关键细节”,着力抓好任务落实,为夺取贵阳经济社会发展新胜利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全市基层检察院上半年工作综述 

    

  

  

 

  云岩区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843件1054人,批准逮捕708件857人; 受理审查起诉1063件1286人,提起公诉647件789人。受理立案监督23件,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25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件。领导干部带头办案, 6名专委以上院领导人均办案26.67件。成立全省检察系统首家基层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启动全新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告仪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捕诉合一”,批准逮捕37件44人,不捕15件26人,不捕率37.14%;提起公诉22件33人,不诉19件31人,不诉率48.43%。拓展宣传新思路,在“两微一端”推送检察信息199条,同步至“今日头条客户端”阅读数突破1万人次,推荐数突破10万人次。

   

  

 

  南明区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677件899人,不批准逮捕119件173人,同比分别上升17.8%和13.1%。受理审查起诉809件983人,同比分别下降14.2%和12.2%,其中不起诉51件66人。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15件。办理立案监督16件,发出侦查、审判纠违15份,纠正漏捕、漏诉27人,提出抗诉3件。成功办理利用软件漏洞盗窃银行资金系列案件、花果园“套路贷”“校园贷”引发的诈骗、非法拘禁等涉众型重大复杂案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1件41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35件35人,均被采纳。开通微信公益诉讼“随手拍”举报平台,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提起我省首例药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被省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乌当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8人,提起公诉179人。迅速介入引导侦查景云山恶势力犯罪等涉黑案件,依法批准逮捕3件15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11人,不起诉41人,适用刑事和解23人。监督立案9件、撤案5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纠正漏捕3人、漏罪6桩。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发出检察建议35份,督促行政机关履职12件。严格羁押必要性审查,对12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侵害未成年人信息强制报告制度》,确保未成年人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乌当区委常文松书记调研时对乌当检察工作给予高度肯定,认为“检察院认真履行检察机关的职能,通过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花溪区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468件、审查起诉案件578件,同比分别上升4.9%和13.3%;批准逮捕477人、提起公诉508人,不批捕131人、不起诉149人,不捕率为21.5%、不诉率为22.5%。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撤案7件、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件,纠正漏捕17人、漏犯22人。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批准逮捕14人、受理审查起诉16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决定不批捕35人、不起诉15人,不捕率为54.5%,不诉率为35.7%。分别设立交通类和盗窃类两个专业办案组,试行繁案分离、简案合一的捕诉融合新机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30次、讨论案件211件,组织召开员额检察官述职述廉大会,通过“晒比评考”,不断加强内部监督制约。

  

 

  白云区检察院受理提请批准逮捕153件229人,依法批准逮捕116件162人,不批准逮捕17件2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82件234人,依法提起公诉153件199人,不起诉20件2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8人、监督撤案1件1人,监督追加逮捕10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加强快捕快诉,提请批准逮捕的“两抢一盗” 案件三日内审结,提起公诉案件十五日内审结,无撤回起诉和无罪判决,起诉准确率达100%。与人社、信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行政机关会签工作协作机制文件2份,召开专项工作联席会议3次。在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活动中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3件,协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500余万元。

  

 

  观山湖区院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95件551人,同比件数下降3%、人数上升29%,批准逮捕213件40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90件653人,同比件数上升7.7%、人数上升29.3%,提起公诉279件388人。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纠正漏捕9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审查逮捕三人以上团伙犯罪案件47件 266人,同比上升56.7%和123.5%,批准逮捕200人,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2件20人,追捕涉黑犯罪案件嫌疑人7名。与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共同出台全省首个被不起诉人帮教工作机制,与19名被不起诉人签订了《社会公益服务承诺书》,8名被不起诉人以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形式真正认罪、知罪和悔罪,早日回归社会。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8件,被采纳8件。建立员额检察官与公安机关的科、所、队分片联络机制,发挥和提升员额检察官的主导作用,实现简单刑事案件精准、快速、高效办理。

   

  清镇市检察院受理提请审查逮捕254件385人,其中批准逮捕198件283人,不捕49件92人;受理审查起诉273件394人,其中提起公诉210件296人,不起诉41件55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陈某某等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专题报告得到清镇市委李瑞书记、市人大杨亚林主任批示肯定。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发出督促令督促生态修复30件,补植复绿400余亩,办理的督促市国土局依法履行职责案被选录省院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建成全省首家集数字化与多媒体互动于一体的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基地,接待省内外来宾500余人次参观,被清镇市委党校确定为“生态保护教学基地”。创新建立“未成年人帮教基地”,拍摄未成年人犯罪微电影《绽放的鸽子花》受到好评,荣获贵州省“青少年维权岗”称号。积极弘扬检察文化,荣获“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称号。  

 

  修文县检察院受理提请审查逮捕133件190人,批准逮捕105件14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92件261人,提起公诉154件196人。重点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批准逮捕32件42人,提起公诉25件44人;批准逮捕毒品类案件25件29人,提起公诉47件48人。畅通“两法衔接”机制,办理销售伪劣产品案件2件5人,起诉生产销售假药案件1件1人。强化生态司法保护,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4件4人,成立驻修文县河长办公室检察联络室,参与指导废弃矿产地质环境修复工作,依法起诉盗伐林木等案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3件。  

 

  开阳县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101件132人,批准逮捕63件82人,不批准逮捕38件50人,不捕率为37.6%。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63件189人,审结162件183人,不诉18件18人(刑事和解不诉11件11人),审结率为88.89%和90.16%,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8件15人,提起公诉6件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发出补植复绿检察建议11份,补植面积117亩13000株。开展“两长座谈”3次,办理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案件5件9人。制定《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情节暂行规定》,收监3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的人员。与县生态局、国土局等18个单位会签公益诉讼联动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重大案件会商、信息共享等机制,制定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调配合制度,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息烽县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65件111人,批准逮捕52件89人,不批准逮捕10件1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0件135人,审结76件94人,提起公诉66件83人,不起诉5件15人。监督立案1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件,纠正漏捕1人,纠正遗漏罪行5起、遗漏同案犯1人。提出书面量刑建议78人,法院采纳77人,采纳率为98.72%。注重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件14人,开展法制进校园4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5件15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均获采纳。认真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发出检察督促令8件。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对12名企业骨干涉嫌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切实保障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工作成效获上级院和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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