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 姜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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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3.02.03)
时间:2013-09-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23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雪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坚持走科学发展路,加快建生态文明市”的总路径,坚持“抓规范,精业务;抓队伍,树形象;抓创新,争一流”的基本工作思路,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为确保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党代会顺利召开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以平安建设为抓手,积极投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攻坚战,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273人,提起公诉8585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767人,提起公诉939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4589人,提起公诉4580人。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43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起诉155人。

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把社会矛盾末端处理与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注意办案方式方法,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矛盾挑起事端全市两级检察院全部建立涉检网络舆情监控机制,明确专人,适时监控并分析研判网络舆情,防止发生执法办案风险。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推行窗口接访、下访巡访、联合接访、视频接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健全检察环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对4件可能赴省进京上访案件,采取有力措施,全部稳控化解。市检察院被市委评为信访维稳工作先进集体。

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适应贵阳市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制定下发《贵阳市检察机关关于推进巡回检察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设立检察工作室、阳光检务车、社区联络站,将检力下沉新型社区促进群众问题就近解决,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制定《贵阳市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规则》,推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及有条件地封存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制度,依法不批捕98人,不起诉20人。与市公安局、中天城投集团共同建立管护帮教基地,为涉罪未成年人和涉罪外来人员提供管护场所,落实帮教措施,增强回归社会的信心和能力。

二、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力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和推进,不断完善保障措施,努力在贵阳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强化对重点项目建设的服务保障。围绕“疏老城、建新城”,积极参与全市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依法查办违法建设和拆迁安置背后的渎职犯罪1719人。积极开展园区检务巡访,依法打击犯罪,加强释法说理,为园区建设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全面启动水源工程建设、二环四路城市带开发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介入富源南路、龙洞堡新城、高校聚集区等73个重点工程开展同步预防,确保工程优质、资金安全。

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紧紧抓住“治水”、“护林”和“净气”三个重点环节,坚决遏制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积极预防环境监管职务犯罪,批准逮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犯罪嫌疑人29人,提起公诉72人。探索建立环境污染案件督促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工作机制,依法提起和支持环境公益诉讼。

强化对市场经济秩序的依法维护。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批准逮捕走私、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55人,提起公诉180人,依法查办商业贿赂犯罪104111人,促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对于涉及企业负责人的案件,慎重把握办案时机,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尽最大可能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

强化对社会生态建设的服务保障。“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维护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依法查办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1827人,查办教育、卫生、住房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3030人,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犯罪案件2429人。批准逮捕制售“地沟油”、“毒胶囊”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嫌疑人5人,提起公诉11人。设立4个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室,介入五里冲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专项预防,确保市委市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全力惩防职务犯罪

全市检察机关立足于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源头治理,努力促进全市政治生态更加协调。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侵害民生民利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6018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30149人,渎职侵权案件3038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突出查办发生在权力集中部门、资金密集行业的案件。一年以来,查办县处级要案23人,大案149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35件,其中1000万元以上3件。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93人,土地征拨环节22人,交通系统28人,产权交易系统7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766.38万元。

始终注重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坚持个案预防、专项预防、社会预防相结合,加强预防调查和对策研究,撰写案例分析181份,提出检察建议115篇,努力实现惩治与预防、查漏与建制的有机统一。撰写《2011年贵阳市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供党委政府作决策参考,被省检察院评为“十佳”年度报告。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讲座1200余次,摄制6廉政短片开展警示宣传,其中1部在全国检察机关廉政短片评比中荣获三等奖,花溪区、乌当区警示教育基地被评为全省“十佳”警示教育基地

四、牢固树立监督意识,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融入法律监督全过程,完善监督措施,确保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

突出监督重点。以监督纠正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为重点,加强立案监督及督促催办,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34件,监督撤案64件。以监督纠正漏捕漏诉、违法取证为重点,加强侦查监督,依法追加逮捕233人,追加起诉93人,追诉漏罪423桩。以监督量刑畸轻畸重、有罪判无罪为重点,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刑事抗诉20件,法院已改判8件。以强化同步监督为重点,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依法纠正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27人。以保障权益为重点,加强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对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5件,监督民事执行案件107件,督促、支持起诉并被法院采纳98件,帮助挽回国有资产2600余万元。

完善监督机制。与市公安局共同制定《提前介入故意犯罪致人死亡案件工作规定》,建立市区两级检察院对命案同步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前移监督关口,防止因证据瑕疵引发不稳定因素。制定《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捕诉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完善捕诉衔接机制,提高批捕起诉案件质量。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办案期限预警机制,提高办案效率。探索派员参加民事行政案件庭审,拓宽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渠道。探索建立监管片区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危重病犯病情告知制度和“绿色通道”保外就医监督机制,努力做到权力监督与权益保障相统一

强化自身监督。正人必先正己,止谤莫若自修,我们把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放在同等位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探索开展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不断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制定《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市检察院检委会建设为抓手,严把案件出口关,带动全市检察机关严格规范执法,提升案件质量。成立市县两级案件管理机构,实现对案件流程的动态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和执法业绩档案建设,严格督察执法质量和办案安全,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1人。

五、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全力打造阳光检察

全市检察机关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检察工作发展的基础,强化自我更新、自我提高、自我净化,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积极因素不断聚集和增加。

思想和队伍注入新血液。以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组织宣讲讨论,集中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到市委党校培训,迅速在全市检察机关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热潮。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和创先争优活动,筑牢忠诚、为民、公正、清廉的思想基础。加强市检察院班子建设,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配合市委、省检察院完成了4名党组成员的考察工作,19名同志被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检察员,公开竞岗选拔22名中层干部,公开招录5名检察人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能力和作风焕发新生机。坚持人才兴检战略,扎实开展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大学习大培训活动,组织900余人次参加培训,邀请著名刑事法学家来院授课,强化岗位练兵和实战锻炼,培养了一批检察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大力弘扬“知行合一、协力争先”的贵阳精神,全市检察机关涌现出63个先进集体,125名先进个人。狠抓工作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加强督促检查和检务督察,要求“当日事当日毕”,着力解决“庸、懒、散、拖”,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基层和基础迈上新台阶。完善基层院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南明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和全省检察机关“4+1”工程创建示范院,花溪区检察院、清镇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继续抓好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落实和正常增长,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深入推进科技强检战略,认真落实网络安全建设要求,全面实现“电子检务”。在市委市政府关心支持下,市检察院办案技术综合大楼顺利选址筹建。

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的工作思路进一步顺应了科学发展的新形势,工作重点进一步紧扣了党委政府的新部署,工作方式进一步契合了和谐稳定的新要求,工作能力进一步适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市检察院人民群众满意率在全省市(州)检察院中排名第一,各项业务工作位居全省前列。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全市检察机关任务重编制少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在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提高执法办案能力的任务还比较艰巨。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已经开始。全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九届二次全会以及本次人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迈向生态文明新时代的奋斗目标,顺应人民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践行“敢、实、清”,全力推进平安贵阳、法治贵阳建设

一要着力维护发展环境,促进经济提速转型。我们要以服务保障“5100工程”建设为切入点,推动治理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长效机制建设,确保投资安全。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产业转型升级、公共资源出让、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职务犯罪,加强对生态产业的法律服务,促进贵阳工业升级换代。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促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要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贵阳建设。我们要紧紧抓住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网络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

三要着力维护公平正义,促进法治贵阳建设。我们要坚持公平正义理念,依法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拓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和方式,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法治化。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努力让人民群众通过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要着力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我们要以成立市县两级生态保护检察局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对生态保护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办和预防,促进生态保护机制和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建设,以更加严格的措施保护青山绿水、蓝天白云,为巩固贵阳生态比较优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五要着力惩防职务犯罪,促进清明政治建设。我们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通过查办和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助推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六要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提升执法公信力。我们要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宗旨观念,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认真开展“十破十立”大讨论活动,强化作风转变,积极推进科技强检,打造一支思想明白、行动果敢、作风扎实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号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市委九届二次全会发出“迈向生态文明新时代”的动员令。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打击犯罪,维护正义,我们责无旁贷;服务社会,践行法治,我们重任在肩。“多少事,从来急,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全市检察机关一定顺应时代呼唤,牢记人民重托,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本次会议要求,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忠诚履职,为贵阳加快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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