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或提请省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5.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举报、控告、申诉,办理刑事赔偿案件。
7.其他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及人员构成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为院本级。
(二)部门人员构成
院本级编制人数221人。2014年12月编制内在职实有在册人数187人,离退休人员77人。
三、决算表格
表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三:
四、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数为2842.40万元,决算数为288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1.45%。超出部分主要为人员薪酬调整。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数为1381万元,决算数为134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7%。
3.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初预算支出数为20万元,决算支出数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收入来源说明:
2014年度决算总收入为4310.18万元,其中:
1.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为4251.11万元,占总收入的98.63%。
2.2014年其他收入59.07万元,占总收入的1.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1.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8.02万元,占总支出的70%;项目支出1197.92万元,占总支出的30%。
2.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2014年决算支出数分别为2808.02万元、1177.92万元、20万元,分别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70.1%、29.4%、0.5%。
三、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1.支出口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本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贵阳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为268.34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90.73万元,增长比率为51%,增加原因主要为2013年5月市委同意我院报废更新10台车辆,其中2辆在2013年12月交付,购置费用23.24万元;剩余8辆在2014年元月交付,2014会计年度列支上述8辆车购置费用131.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89万元,对公务用车运行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执行,比上年减少17.37万元,减少比例为11.96%。
因公出国(境)无。
公务用车购置数8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8辆,公务用车购置费为131.44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108.2万元,增长比率为465.57%,增加原因是2013年5月市委同意我院报废更新10台车辆,其中2辆在2013年12月交付,购置费用23.24万元;剩余8辆在2014年元月交付, 2014会计年度列支上述8辆车购置费用131.44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 103批次,接待人次 1545 人次。接待费总额 9.01 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0.091 万元,下降比率为 1%。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反映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所发生的支出以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