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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时间:2018-03-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目录

一、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三)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专有名词解释

五、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表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一、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2)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院安排部署,制定全市检察工作目标,完成检察工作任务。

3)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4)对受理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区(市)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5)领导区(市)县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工作。

6)领导区(市)县人民检察院对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7)认为全市两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或提请抗诉。

8)对区(市)县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9)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并领导全市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

10)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研究检察技术在办案中的运用;受理技术取证、文证审查、检验鉴定、复核鉴定、重新鉴定工作。

11)领导和组织区(市)县人民检察院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有关检察工作条例、细则和规定,拟定相关的实施方案。

12)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监督区(市)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司法警察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

13)协同地方党委管理和考核区(市)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不批准区(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4)组织指导全市检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15)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

16)负责其他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为院本级预算。院本级下设18个处室,分别是公诉一处、公诉二处、侦查监督一处、侦查监督二处、民事行政检察处、刑事执行检察处、控告申诉处、技术处、信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生态保护检察局、办公室、政治部、计划财务装备处、纪检监察、机关党办。

(三)部门人员构成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编制人数221人,其中行政编制202人,工勤编制19人。201712月在职实有人数201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实有人数184人,工勤编制在职实有人数17人。离退休人员92人,其中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88人。

二、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总收入769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30.62万元,占92.62%,,上年结转收入568.10万元,占7.38%。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无二级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总支出7698.7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7490.26万元,占97.29%,住房保障支出208.46万元,占2.71%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总收入比2017年增加155.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上级项目资金安排的预算增加。支出的变化情况及原因与收入一致。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总收入769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30.62万元,占92.62%;上年结转收入568.10万元,占7.38%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2017年增加675.7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上级项目资金安排的预算增加。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上年结转收入比2017年减少520.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结转到2018年的上级项目资金减少。

(三)支出预算情况

1)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总支出769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130.62元,占92.62%;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568.10万元,占7.38%

2)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总支出7698.72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类级:

公共安全支出预算7490.26万元,比2017年增加161.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上级项目资金安排的预算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08.46万元,比2017年减少6.1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实有人数减少导致住房公积金减少。

3)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总支出7698.72万元,按照支出类别:

基本支出4258.43万元,比2017年增加48.4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补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部分和201410月至201710月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提高比例部分)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3440.29万元,比2017年增加106.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上级项目资金安排的预算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7505.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30.62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收入375.02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较2017年增加164.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上级项目资金安排的预算增加。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总支出7505.64万元,较2017年增加164.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上级项目资金安排的预算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3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2.44万元,占56.83%,项目支出3078.18万元,占43.17%

基本支出比2017年增加61.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补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部分和201410月至201710月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提高比例部分)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比2017年增加614.5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上级项目资金安排的预算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20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52.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179.63万元,占78.46%;公用经费872.81万元,占21.54%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为137.28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50万元,原因是经批准,我院在2018年拟报废更新两辆公务用车。

1)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28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车购置费50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50万元(2017年无此项支出预算),原因是经批准,我院在2018年拟报废更新两辆公务用车。

4)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经贵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72.81万元,比 2017年预算增加1.29万元,增加0.15%

(二)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08.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00.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08.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3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0辆、其他用车0辆。我单位没有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18年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4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440.29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为3440.29万元,均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级支出,主要用于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完成执法办案发生的各项支出及检察事业发展所需的装备购置、维修改造、购买社会服务等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四、专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检察机关基本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检察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表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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