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 姜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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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2.7)
时间:2018-06-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27日在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雪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为我市建设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作出了新贡献。

    一、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坚决维护省会城市安全稳定

    我们把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紧抓住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履职尽责。

    切实维护公共安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7917327人,提起公诉72659452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深化对“黑拐枪”“黄赌毒”等突出问题专项打击整治,批捕黑恶势力、涉枪涉爆犯罪3238人,起诉8894人,批捕“两抢一盗”犯罪22932951人,起诉22963057人,批捕毒品犯罪19412204人,起诉22832610人,批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795人,起诉1928人,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536人,起诉7188人。

    大力维护校园安全。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积极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市巡讲107场,选派40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为39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4个。在清镇职教城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地,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和权益保护,获得社会各界好评。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以“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等专项工作为抓手,完善司法救助、检察官以案释法、律师代理申诉等制度,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矛盾防范化解工作。为146名刑事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07.4万元,化解信访积案9件,被市委授予“党的十九大期间信访维稳和相关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市检察院及6个基层检察院分别被最高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和“全国文明接待室”。

    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完善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刑事和解等工作机制,有效减少社会对抗。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捕101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决定不起诉743人。持续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对提请不当的,监督纠正396人。扎实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被评为“贵阳市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

    二、主动聚焦市委决策部署,积极服务全市经济健康发展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为全市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着力维护市场秩序。突出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金融诈骗犯罪2325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7188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829人。充分运用检察建议、预防分析、警示教育等柔性手段,帮助企业建章立制、规范经营,制定和完善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36条意见,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着力服务保障大生态战略贵阳行动。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成立服务和保障“一河百山千园”项目工作室,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立案查办生态领域职务犯罪5779人,批捕破坏生态犯罪1720人,起诉109192人。提出检察建议或发出督促令,督促行政机关履职645件,促进依法行政。提起生态公益诉讼18件,因成绩突出,7个基层检察院和1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着力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按照市委“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贵阳贡献”的要求,扎实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办涉及民生资金职务犯罪86123人,严厉打击发生在民生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公共服务环节的刑事犯罪,涉案总金额2500余万元,创新设立民生项目预防工作室、乡镇(社区)检察官联络员,织密民生领域防腐网底,以实干实绩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全力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一手抓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一手抓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反腐败工作中持续发挥重要职能作用。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始终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43196人,要案7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594.79万元。继续深化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认真开展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专项工作、“拍蝇除霸保民生”专项行动,立案查办“村霸”63人、“蝇贪”20人。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部署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企业”阳光行动,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职务犯罪预防。介入63个重点工程开展同步预防,挂牌2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完成预防调查报告95篇,提出预防建议98件,撰写案例分析45篇。组织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27次,开展警示宣传教育2057次,创新开展员额制检察官、村官“两官”座谈87次,近万名基层干部群众接受教育。“深挖惠农扶贫黑色利益链”、“检察长、乡(镇)长、村长‘三长’座谈”等经验得到最高检察院肯定并先后三次转发推广。

    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改革部署,按照试点方案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不折不扣做好人员转隶、案件侦结、线索清理、财物移交等工作,加强对下督导,圆满完成全市160名检察人员转隶,确保全市检察机关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四、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诉讼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32163人,监督立案案件已作有罪判决144人。严格证据审查,切实防止漏罪漏犯和错捕错诉,依法追加逮捕205人,纠正遗漏同案犯502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291件次。扎实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21件次,坚决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3件,已纠正12件。深入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监督纠正67人。监督纠正陈芝文未交付执行案,被最高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案件。对482名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向办案机关提出变更羁押措施建议,办案机关采纳428人。杨春、田志豪羁押必要性审查案分别被最高检察院评为全国精品案件和优秀案件。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38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纠正审理活动违法检察建议89件,办理督促起诉案件86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和提请抗诉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切实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以创新为引领,蹄疾步稳推进改革。

    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完成员额制检察官遴选、人员分类管理、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等任务,85%的检察人员充实到办案一线。明确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构建权责统一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85.4%的审查逮捕案件和96.5%的审查起诉案件由检察官独立作出决定。追诉漏犯502人,同比上升153.5%,提出量刑建议9588件,同比增长43.6%,采纳率94%,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建立入额领导干部办案机制,领导干部直接办案3530件,人均办案57.9件。中央政法委督导检查后,充分肯定了贵阳检察机关司改工作成效。

    大力提升大数据应用能力。紧扣贵阳市加快建成“中国数谷”的工作部署,积极参与贵阳政法大数据办案系统建设,制定故意伤害等六类案件的证据指引标准,在总结花溪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实现市级层面网上送案,中央政法委充分肯定了贵阳经验。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应用推进年”工作要求,积极参与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和智慧检务三大系统建设,建成市检察院大数据应用展示中心,自主研发多媒体庭审示证系统,有效提升执法办案效率和规范化水平。经验获最高检察院转发推广,被多家中央级新闻媒体报道,20余个省市检察院到我院学习考察。市检察院被最高检察院确定为智慧侦监试点单位。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功能,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疑难法律问题会商机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制度。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49件,对无罪或定罪证据不足的,不批捕702人,不起诉36人。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辩护意见,确保罚当其罪,尊重和保障人权。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和提请抗诉25件,法院已采纳20件。

    六、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从严从实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切实增强“八大本领”,持续抓好贵阳检察队伍建设。市检察院班子连续5年被市委评为优秀班子,全市267名检察人员因实绩突出荣获表彰奖励。

    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宣传宣讲,确保学懂、弄通、做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检察官职业道德,筑牢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思想基础。

    大力加强业务素能建设。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组织4400余人次参加学习讲座和教育培训。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紧密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大数据应用,认真组织检察人员参加贵阳政法大数据办案系统、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智慧检务三大系统应用培训,着力提升大数据时代检察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以反面典型为镜,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建立预防提醒、诫勉谈话等常态化机制,约谈2946人次。加强司法办案监督,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7075件,着力规范司法行为。加强督办督查,狠抓工作落实,经验被最高检察院转发推广。

    更加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报告重大工作10次,接受市人大专项视察调研2次,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96人次,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赠送检察工作资料2238册,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走进检察机关、监督检察工作。构建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检务公开新平台,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763件、程序性信息12932条,公开生效法律文书7617件。加强“两微一端”建设,发出贵阳检察好声音。

    一年来,我们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我们坚持把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我们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建设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大局中谋划推进,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履职尽责。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抓规范,精业务;抓队伍,树形象;抓创新,争一流”贯穿始终,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和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我们坚持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正是这些坚持,激励和鞭策我们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开启新时代贵阳检察工作新篇章!

    各位代表,我们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落实新发展理念,保障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建设的能力有待提升,服务城乡“三变”改革的措施有待拓展;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有待提升,机械执法、就案办案的情况仍然存在;司法体制改革中一些配套措施有待跟进,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个别检察人员执法不规范、“以案会友”甚至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解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感恩奋进,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市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面推进城乡“三变”改革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一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要求,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要全力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大力开展生态公益诉讼等工作,护航大生态战略贵阳行动。紧紧围绕城乡“三变”改革部署和建设现代城市、特色小镇、富美乡村等战略实施,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服务新时代贵阳经济社会发展。

    三要全力加强检察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民生普惠问题,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需要。

    四要全力推进改革创新。把改革创新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升智慧检务建设和应用水平,强化监督制约。深入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机制,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努力在更高层次更高起点上发挥好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

    五要全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检察队伍建设首位,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的贵阳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只争朝夕,锐意进取,为贵阳建设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再作新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司法救助制度: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在办案中,根据符合条件申请人的司法救助申请,向申请人发放救助金或者以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等方式进行救助的一种司法救济制度。

    2.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指当事人对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和决定不服,委托律师代理申诉的一种制度,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申诉信访走向法治的创新举措,为良好信访秩序的形成提供制度保障。

    3.检察督促令:指检察机关发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实施或可能实施的违法、侵权、职务懈怠、管理疏漏,要求其依法纠正或者防范而发出的监督令,具有预警和督促执行的双重功能。

    4.生态公益诉讼:指由于行政机关或其他公共权力机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及个人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使生态环境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或有受侵害的可能时,为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是公众环境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济途径。

    5.羁押必要性审查:指检察机关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变更羁押措施的监督活动。

    6.督促起诉:指针对遭受损害的国有资产或社会公共利益,监管部门或国有单位不行使或怠于行使监管职责,检察机关督促其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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