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经验】南明区检察院积极开展办案回访,促进规范廉洁执法
为加强内部执法监督,促进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我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建立不捕、不诉案件回访机制,根据不捕不诉情形、案由、是否未成年人犯罪等,随机挑选案例,开展回访。
2015年,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共开展不捕、不诉回访8件12人,回访组通过与案件当事人座谈,了解检察机关是否存在超越案件管辖范围;办案人员执行职务是否出示相关法律手续,有无违反办案程序的情况;办案人员有无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亲友的宴请、钱物和提供的娱乐活动等10种违纪违法行为。认真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注重普法宣传和再教育,使其正确认识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深刻自我反省,更好的融入社会,回报社会。根据回访情况反馈如实填写《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案跟踪回访卡》,并将不捕理由说明书或不诉决定书附后,实现“一访一档”,除开展座谈回访外,还通过电话回访、走访等形式开展回访工作。在回访过程中,被回访对象对我院执法办案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通过回访,实现了同步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不仅使执法监督触角延伸到了办案全过程,而且增强了检察人员的履职意识和为民意识,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的执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