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保护长江生态环境重大决策,11月17日上午,由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牵头,在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大会议室,组织贵阳市水务管理局、贵阳市农业农村局、贵阳市公安局生态分局及贵阳市检察机关召开贵阳环保两庭“十年禁渔”座谈会,贵阳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上,参会单位就“十年禁渔”相关工作思路及安排开展交流,为下一步开展联合行动奠定基础。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和清镇市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就“十年禁渔”时间、范围及涉渔案件执法统一标准进行了梳理,贵阳市水务管理局(两湖一库管理局)、贵阳市农业农村局、贵阳市公安局生态分局分别就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实践难题和意见建议进行发言。
贵阳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结合检察职责针对“十年禁渔”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办理,与渔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行动,第一时间掌握证据;二是检察机关在巡河过程中发现问题,依法向有关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帮助行政机关完善保护水生态措施;三是将加大“十年禁渔”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为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贡献贵阳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