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接到线索后,依职权启动民事监督程序。承办检察官调阅原审卷宗,发现该案疑点重重:
一是民事调解牵涉第三方。民事调解书为高、聂、谢三人签署,为何会牵扯到汤某?汤某在其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二是借款主体与金额严重不符。聂某华、谢某芳均为上世纪30年代出生,2010年“借款”时已近80岁高龄,以修房为由举债80万元,违背生活常理。
三是全案缺乏资金流转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的直接证据仅有一张借条,没有任何银行转账或取款记录。
四是诉讼程序存在法律硬伤。谢某芳在诉讼前就已去世,法律上不能再作为当事人参与诉讼。
五是纠纷解决路径异常。从最初调解方案到执行和解,各方始终锁定那套近200平方米的安置房,明显偏离正常讨债的轨道。
针对上述疑点,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全面开展调查核实:调取关联刑事案件的讯问笔录和判决书,对高某龙、汤某等关键人员进行询问,核对《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背景及实际履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