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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开阳:数字模型深挖刑事执行三类监管漏洞
时间:2026-07-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名留所服刑人员期满后未在安置帮教系统建档”“3名剥夺政治权利对象期限已满仍被列管”“3起财产刑终结执行裁定存在法条援引错误……”今年6月,贵州省开阳县检察院将看守所出所人员信息、公安机关剥夺政治权利列管台账、法院财产刑执行裁定文书等信息导入对应的数字监督模型,系统连续弹出多条数据异常预警。


贵州省开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比对案件线索。


这是该院每周固定开展法律监督模型应用的日常,如今已成为通过“小切口”模型撬动刑事执行监督的生动实践。


9名刑释人员“无人管”?数据碰撞让“真空”变“无缝”


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监狱、公安、司法行政等多个部门。若信息传递出现“断链”,刑释人员就可能成为社会管理的“真空地带”,脱管漏管风险随之而来。


6月16日,该院检察官在应用看守所未及时通报安置帮教信息监督模型过程中,一组碰撞数据引起警觉——今年4月以来,王某某、高某某、杨某某等9名留所服刑刑满释放人员,在司法局安置帮教系统中“查无此人”。


基于案件线索,该院展开调查。检察官在调取看守所出所记录、核对司法局入册帮教台账后发现,看守所未在上述罪犯服刑期满前一个月内,将其综合评估意见、帮教建议等材料送达司法局,违反了《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一纸告知函的“迟到”,让9人成了帮教“盲区”。


随即,该院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纠正意见。看守所迅速整改,补送全部材料。司法局第一时间对留所服刑刑满释放人员建档列管,分类帮教。6月24日,该院与公安局、司法局共同签署《留所服刑刑满释放人员帮教信息通报衔接协作机制》,全方位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并于每月5日前完成信息核对,让刑满释放人员“出所有人接、回来有人管”成为常态。


以数据思维替代“大海捞针”,该院通过“小切口”模型精准定位“出所—建档”这一关键环节,成功化解了刑释人员脱管风险。


21名被剥夺政治权利对象“被遗忘”?模型筛查让“纸面权利”归位


剥夺政治权利作为附加刑,执行效果直接关系基层选举公正和政治权利严肃性。若执行“悬空”,服刑人员被剥夺的权利未真正“剥夺”,已届满的权利未能及时“恢复”,刑罚的惩戒功能便形同虚设。


贵州省开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到当事人家中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6月18日,该院检察官应用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监督模型,将公安机关列管数据与本院剥夺政治权利对象数据库批量碰撞,黎某某等3人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已满却仍被列管的线索跃然屏上。


根据筛查线索,该院检察官深入辖区派出所,调阅档案、走访民警、核实本人,发现问题的严重性远超预期。原来,该辖区剥夺政治权利列管对象9人,其中:黎某某等3人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早已届满,派出所未制作《恢复政治权利通知书》并送达本人及所在居委会,政治权利未能依法恢复;刘某某于2025年7月被列管后,档案内无任何核查登记记录,处于事实脱管状态;派出所未向上述9名列管人员及所在村委会送达《剥夺政治权利宣告书》。


该院立即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个案整改启动后,检察官并未“收兵”,而是以模型推送线索为突破口,将监督触角向全县延伸。历时两周,检察官走遍全县15个乡镇、3个街道派出所,开展“查阅档案+实地走访+座谈问询”立体式排查。累计发现漏管13人、脱管2人、超期列管6人,未向列管人员及村委会送达《剥夺政治权利宣告书》22人。


面对系统性漏洞,该院没有止步于制发检察建议,而是主动向县委专题汇报,于7月1日与公安、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出台《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督管理协作机制》,从“交付执行、列管告知、定期核查、期满解除、信息共享”五个环节堵塞漏洞。在基层换届选举前夕,这份沉甸甸的“体检报告”和制度成果,为基层政权建设扫清了障碍。


从一条线索引出全县地毯式排查,发现21名“隐身”的剥夺政治权利对象,最终推动出台长效协作机制,该院践行“发现一个点、排查一个面、治理一个域”的办案理念,实现了个案纠偏与类案治理的协同推进。


财产刑裁定“张冠李戴”?信息比对让法律适用“归正”


财产刑执行裁定,是刑罚执行的“最后一公里”。若法律条文引用错误,不仅直接损害司法权威,更可能使本应执行的财产刑陷入“程序空转”,让判决书沦为“法律白条”。


6月25日,该院依托自主研发的财产刑执行终结执行不当监督模型,自动比对法院终结执行裁定与所援引法律条文,孙某某等多起案件被“标红”预警。


该院检察官调取全部涉案卷宗,逐案审查发现,县法院以被执行人家庭困难、无履行能力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裁定终结执行,而该条款规定的是“中止执行”的法定情形。“终结”与“中止”虽一字之差,法律后果截然不同。用“中止”的法条裁定“终结”,法律适用明显错误。


该院检察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带着审查意见走进法院,与承办法官面对面沟通。经过充分的法律阐释和案情交流,法官对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表示认同。该院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法院采纳并裁定纠正了法律适用错误。


该案的意义不仅在于纠正个案,更在于通过模型将检察官的办案经验转化为可复用的数据逻辑,让“一地创新”走向“全域共享”。目前,该模型已上架贵州省检察机关模型平台,累计筛查法律监督线索20余条,涉及违法终结、文书未抄送、听证程序缺失等监督点,已成功办理法律监督案件3件,其余线索正在核查中。


从发现9名刑释人员的建档盲区,到破除21名剥夺政治权利对象的权利“悬空”,再到纠正法律条文的引用错误,正如该院相关负责人所言,“数字检察不是搞‘高大上’的系统工程,而是从每一个具体监督点出发,用数据思维重新审视检察业务,让‘小切口’积累出‘大变革’,为基层治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来源:数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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