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作为附加刑,执行效果直接关系基层选举公正和政治权利严肃性。若执行“悬空”,服刑人员被剥夺的权利未真正“剥夺”,已届满的权利未能及时“恢复”,刑罚的惩戒功能便形同虚设。
贵州省开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到当事人家中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6月18日,该院检察官应用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监督模型,将公安机关列管数据与本院剥夺政治权利对象数据库批量碰撞,黎某某等3人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已满却仍被列管的线索跃然屏上。
根据筛查线索,该院检察官深入辖区派出所,调阅档案、走访民警、核实本人,发现问题的严重性远超预期。原来,该辖区剥夺政治权利列管对象9人,其中:黎某某等3人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早已届满,派出所未制作《恢复政治权利通知书》并送达本人及所在居委会,政治权利未能依法恢复;刘某某于2025年7月被列管后,档案内无任何核查登记记录,处于事实脱管状态;派出所未向上述9名列管人员及所在村委会送达《剥夺政治权利宣告书》。
该院立即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个案整改启动后,检察官并未“收兵”,而是以模型推送线索为突破口,将监督触角向全县延伸。历时两周,检察官走遍全县15个乡镇、3个街道派出所,开展“查阅档案+实地走访+座谈问询”立体式排查。累计发现漏管13人、脱管2人、超期列管6人,未向列管人员及村委会送达《剥夺政治权利宣告书》22人。
面对系统性漏洞,该院没有止步于制发检察建议,而是主动向县委专题汇报,于7月1日与公安、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出台《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督管理协作机制》,从“交付执行、列管告知、定期核查、期满解除、信息共享”五个环节堵塞漏洞。在基层换届选举前夕,这份沉甸甸的“体检报告”和制度成果,为基层政权建设扫清了障碍。
从一条线索引出全县地毯式排查,发现21名“隐身”的剥夺政治权利对象,最终推动出台长效协作机制,该院践行“发现一个点、排查一个面、治理一个域”的办案理念,实现了个案纠偏与类案治理的协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