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强化检察监督”的要求,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坚持指控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大全流程诉讼监督力度,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11件、撤案1609件,纠正漏捕387人、漏诉498人,对审判活动提出纠正意见396件、抗诉151件,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750件,确保不偏不倚、不枉不纵。
?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兼顾公权监督与私权救济,办理民事检察案件946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81件,再审改变率92.2%;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898件,采纳率98.5%;开展涉民事终本执行专项监督,监督执行934件。
?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1万件。其中,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24件,对行政审判及执行活动提出监督意见1489件,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03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51件;对不起诉但有行政处罚必要的3924人提出检察意见,行政机关作出处罚3674人。
?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完善三级检察院一体化办案机制,制定7类公益诉讼办案指引,围绕生态环境、国有财产保护等14个法定领域和无人机非法狩猎等新类型公益损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09件;对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后未落实公益保护责任的,提起诉讼125件,以“诉”的刚性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 持续提升数字检察效能。以“实战为导向、应用为重点”深化数字检察工作,承担最高检16项系统研发应用试点任务,研发办案应用场景500余个,通过数字赋能发现监督线索,成案1.5万件。自主研发的31个模型被最高检在全国推广,“减刑、假释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被纳入全国检察机关首批4个智能化试点项目,累计获得16个全国性竞赛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