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扭住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抓实固本之举、强基之策,更好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促进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依法加强对漏捕、漏诉及立案、侦查违法情形监督,精准开展刑事裁判抗诉工作。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一体加强刑罚交付执行、变更执行、监外执行等监督,促进提升刑罚执行质效。
?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和审判活动违法情形监督,持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治理,扎实开展“民事执行监督高质效办案活动”。
?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巩固深化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强化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协调解决行政诉讼 “程序空转” 问题,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盯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虚假诉讼等突出问题,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检察公益诉讼。持续抓好法定领域办案,优化办案结构,扭住 “可诉性” 关键,持续提升公益诉讼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