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崇法律 信仰法律 敬畏法律
在法治轨道上成长成才
9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到北京四中与同学们同上法治课。
9月9日,在第42个教师节即将来临之际,作为北京四中的法治副校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前往北京四中北海校区,与同学们同上法治课。
教室内,北京四中的许欧阳老师结合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通过情境模拟、案例解析、小组讨论等形式,层层递进、深入浅出引导同学们思考“法律如何保护我们”“我们应该如何学习法律”“侵害来临时我们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等问题。应勇与同学们一同参与讨论、互动交流,共话“法伴人生,与法同行”。“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是立身之基石、是行为之规矩”“法治建设始终与国家事业同向而行,法律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少年有梦,法不可违,人生不是彩排,错了不能重来”“学生时代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要重视和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应勇结合课堂内容和同学们的讨论,勉励大家要从内心深处尊崇法律、信仰法律、敬畏法律,主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在法治轨道上成长成才。
应勇与教师代表等座谈。
随后,北京四中校长马景林主持召开“多方协同化解校园矛盾”座谈会,北京市西城区委副书记、代区长曾林峰,西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北京四中副校长夏鹏,什刹海街道工委书记陈璐,厂桥派出所政委徐飞分别结合工作情况,围绕协同化解校园矛盾提出建议。
“校园矛盾主体特殊、诱因复杂、传导迅速,处理不好容易演变升级”“从检察办案看,未成年人犯罪往往有一个由‘过错’演变为‘罪错’的过程,最初可能就是普通的校园矛盾”……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应勇指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是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平安校园建设重在筑牢安全防线,法治校园建设重在树牢法治意识,都是依法妥善化解校园矛盾的重要途径和重要保障,都需要强化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法治意识的教化引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配合学校、携手各方,合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治教育,共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更好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要统筹惩治与保护,始终把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重要任务,对涉罪未成年人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增强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意识,做实依法惩治和精准帮教。要统筹预防与化解,依法妥善化解已发的校园矛盾,努力做到“事心双解”,注重加强对潜在校园矛盾的排查,把工作从“办理已发案件”向“防范未发风险”延伸。要统筹法治与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德法兼修,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道德品行、增强法治意识。要统筹校内与校外,发挥学校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健全完善矛盾发现、预警、调处的法治化治理机制,贯通校园治理与社会治理。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卫忠,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参加调研和座谈。
来源:检察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