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3日在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王 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各项决议,围绕贵阳贵安高质量发展全局,围绕“强省会”行动和“四主四市”工作思路,围绕“四服务一打造”工作要求,增强省会意识,强化省会担当,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惩治犯罪、推进治理、守护民生、保护公益、促进发展取得新成效。
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最高检调研组在贵州调研时对贵阳检察工作予以充分肯定。15件和41件案件分别收录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196个集体和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等媒体报道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贵阳贵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
一、为大局服务,以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我们聚焦贵阳贵安高质量发展中心任务、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和服务“富矿精开”专项工作,运用法治力量服务贵阳贵安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找准服务大局的落脚点。推进检察供给措施适配贵阳贵安发展需求,找准两级检察院可以做、应该做、能做好的载体和抓手。聚焦“强省会”行动和“八个强”重点任务,制定13条举措,推进“四服务一打造”工作。聚焦“一圈两场三改”、农村“五治”、构建优质公共服务体系等民生实事,从严打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准确批捕、有力有效指控非法占用农用地、销售伪劣种子等涉农领域犯罪。依法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加强全国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贵阳市检察院办理团队(基地)建设,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00人,其中省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7人;决定逮捕142人,起诉197人;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私舞弊减刑等职务犯罪10人。
坚决维护高水平安全。把惩治犯罪作为维护稳定的基本职责,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371人,起诉8747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合力公安、国安、海关缉私局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保持对严重犯罪“严”的震慑,集中力量办理社会治安重点领域犯罪案件,依法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起诉125人,突出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诈骗、毒品犯罪,起诉3895人。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起诉48人。与公安、法院研究制定缅北移交涉案人员案件办理证据指引,推进网络空间治理,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起诉2712人。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捕219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2700人。提前介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引导侦查,追加认定拐卖儿童数量从11名增至17名的犯罪事实,被告人余华英被判处死刑,该案入围2024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办理涉企案件2022件。服务法治建设大局,与市中院、市医保局会签《贵阳贵安在民事诉讼中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协同工作机制》。聚焦“四城”联动,清镇市院在16所职业院校为14万学生开展学法普法竞赛活动。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551人;惩治侵害企业犯罪案件,起诉246人;依法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和超范围超时限查扣冻财产,检察建议督促注销298家“空壳公司”。惩治侵害知识产权犯罪,起诉82人。乌当区院办理的“2.14”曾某等以媒谋私新闻敲诈案收录全国“打假治敲”典型案例。云岩区院等办理的3件案件收录省检察院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典型案例。
二、为人民司法,保障民生事业发展
我们始终坚持“小案不小办”“小事不小看”,把“如我在诉”理念落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用心守护民生权益。聚焦食用农产品、网络食品、外卖食品、新业态食品药品等领域,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捕18件24人;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检察案件129件,发出检察建议26件。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力度,帮助妇女、残疾人、老人等特殊群体起诉维权582件,其中帮助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265件642万余元。修文县院办理的王某某等32人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收录最高检典型案例。乌当区院研发应用“高龄补贴发放核查监督模型”,立案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5件,最高检在全国推广应用。清镇市院办理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案件收录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妇联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
用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对性侵、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443人。办理酒店、网吧管理、烟酒销售等领域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1件。检察建议教育系统推动学校常态化开展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和年度复查,对违规违法犯罪记录的教职员工依法依规给予开除、解聘或不予录用。检察建议教育、医疗、社会服务等机构依法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推动未成年人入住酒店“五必须”落地落实。制发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998份。修文县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经验做法在中央电视台《守护明天》栏目专题播出。
用情化解矛盾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收到群众来信来访4212件,回复率100%,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落实检察长等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制度,加强涉检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依法化解信访积案52件,发放救助金470万元,更好推动解“法结”化“心结”。南明区院“疏+合+解+治”立体式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工作法获评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三、为法治担当,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始终担负起检察机关在诉讼程序中履职监督“专责”,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公平正义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
刑事检察持续深化。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刑事诉讼。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立案、撤案897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880人、不起诉169人;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56人、追加起诉68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0件,法院已审结22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16件。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书面提出监督意见162人;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情况书面提出纠正意见116件,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60人;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112件,推动执行。筑城院办理的罪犯周某某假释监督案收录最高检典型案例。市检察院等办理的4件案件分别获评全省刑事检察十佳示范庭、优秀示范庭。
民事检察做实做优。既敢于、善于监督,又维护生效裁判的既判力,维持经济社会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受理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执行活动监督、支持起诉等民事检察案件1767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58件,收到法院再审结果78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77件,改变率98.72%;其中针对虚假诉讼提出监督意见18件,全部再审改判。对审判程序、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64件,法院均已采纳。对503件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强化释法说理。云岩区院办理的执行和解案收录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行政检察有力有效。把行政诉讼监督作为重心,强化对行政生效裁判及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行政审判程序活动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刑反向衔接等案件2877件。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府检联动、公开听证等方式化解各类行政争议40件。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新增清镇市院对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试点监督。依法规范推动行刑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防止以罚代刑;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1168件,移送主管机关处理1324人,防止当罚不罚。白云区院办理的刘某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获最高检刊发。
公益诉讼检察精准规范。抓住“公益保护”这个根本,抓实“可诉性”这个关键,抓细法定领域办案,抓好新领域办案。办理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79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83件,检察建议落实不到位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7件,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办理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促成337处设施整改。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公益诉讼检察”专项工作,检察建议督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损坏等问题整改122个。加强军地检察协作,以“检察蓝”守护“国防绿”。参与省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红枫湖、百花湖饮用水水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收录最高检典型案例。花溪区院诉某镇政府怠于履行军用机场净空保护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收录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四、推进检察改革,完善检察工作机制
我们始终坚持守正创新,一体抓实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
完善制度机制建设。落实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完善检察监督方式,构建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实质化审查机制和程序化、证据化、卷宗化、责任化办理模式,省检察院在全省推广。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83次。建立重大、敏感案(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加强风险源头防控。推进市县一体专业化办案团队和综合行政团队建设。
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做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以检察管理转型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加强宏观案件质效分析与微观案件质量评查有机结合,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推进权力与责任平衡、放权与管权统一、管案与管人结合。
推进数字赋能。融入“中国数谷”建设,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研发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22个,4个模型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应用;通过模型应用,获取侦查、审判、执行活动违法、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线索,调查成案1474件。修文县院研发应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法律监督模型”,获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推广。市检察院研发的检察官业绩能效系统、与白云区院一体研发的案件质量评查系统,省检察院在全省推广运行。案件质量评查系统在首届全省政法智能化创新大数据建模“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中获一等奖。南明区院、息烽县院分获全国检察机关“模型应用优胜提名检察院”“模型推广优胜提名检察院”。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我们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基本要求,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贵阳检察铁军。
深化政治业务融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推进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以“五个一”行动为牵引,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开展“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活动160场,两级检察院领导带头讲述案(事)例,引导检察人员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司法公正这一原则性、基础性的要求落到实处。观山湖区院等2个事例收录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市检察院2个党支部分获市直机关“筑固工程”示范党支部和“党建结对共建示范基地”。
自觉接受监督制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构建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联动监督机制,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交流,发挥各自优势,形成监督合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出庭支持公诉观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400余人次,办理人大、政协转交提案23件。建好用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公开听证1113件次。持续推进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依法向案件当事人公开办案进程和处理结果,提升检务公开质效,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5699件。对侦查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捕不诉案件依法全面审查,对法院宣告无罪案件逐案复查、落实责任。与市中院、公安局、司法局、律协建立交流会商制度,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夯实基层基础。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统筹推进两级检察院政治业务建设、理论研究、干部培养等工作。落实“十减”工作机制,让检察工作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立足贵阳贵安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培育有核心价值、检察精神、地域特色的贵阳检察文化品牌。息烽县院荣获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观山湖区院“观爱·无碍”获评全省“十佳”检察文化品牌。开阳县院“开检说法”等检察宣传品牌更加深入人心。
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抓住“关键少数”,推进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整治“庸懒散软浮推”等作风顽疾,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全市检察人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599件。开展问题案件反向审视直至追责问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
全市检察工作每一项成绩的取得、每一步跨越发展,根本在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得益于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关心厚爱。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有差距,主要是:服务“强省会”的工作举措和成效还不够精准;检察工作的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需要不断深化;不敢、不愿、不善监督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需要持续加强等。对此,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破难题、补短板、开新局。
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推进贵阳检察工作现代化。
一是持续抓实抓好为大局服务。深入研究与贵阳贵安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取向一致、契合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的检察措施,支持和服务处理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聚焦贵阳贵安发展目标、产业、项目、改革、开放、功能、民生、安全,强化打击、预防、监督、保障的综合履职,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促进各类风险隐患标本兼治、更重治本,着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是持续抓实抓好为人民司法。聚焦食药、社保、医保、就业、住房、养老、环保、个人信息保护等民生事业,服务城市“一圈两场三改”、农村“五治”、为民办实事,关心关注“一老一小一低一贫一弱”,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依法促进治理,依法保护公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三是持续抓实抓好为法治担当。坚持监督办案不止于“案件办结”、不止于“案结事了”、不止于“形式合法”,在程序上更加规范、在结果上更加准确、在效果上更加优良。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督,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加大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程序违法、民事执行等监督力度,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治理;强化对行政诉讼、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有力监督,做优行刑双向衔接;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稳步推进检察侦查工作,促进纯洁司法队伍。
四是持续抓实抓好检察改革。自觉融入全面深化改革贵阳贵安实践,聚焦法治领域改革部署,落实检察机关改革任务,不断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宏观层面上强化业务发展趋势研判,中观层面上完善检察办案质效分析,微观层面上推行案件质量评查和问题整治。抓实数字检察工作,推进法律监督成熟模型应用,赋能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五是持续抓实抓好基层基础。开展“学训练评赛”活动,优化补充侦查、调查核实等履职机制,敢用善用、用好用准抗诉、检察意见、检察建议等履职方式。培育新时代检察精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完善上下级监督管理、检务督察等自我监督管理机制,以追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检察官惩戒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检。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实干作答、用实绩交卷,奋力开创贵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阳贵安篇章贡献贵阳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