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至11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统一部署,最高检咨询委员会第五调研组赴贵州,围绕“检察机关加强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的法律监督”进行专题调研。最高检咨询委员会委员万春、石时态、李琪林、徐明,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厅厅长缐杰等有关人员参加调研。贵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永金参加调研座谈会。
调研期间,调研组听取贵州省检察院工作汇报,深入毕节、安顺、黔南、黔东南等地,实地了解专门学校运行基本情况、检察机关促推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的情况,与检察人员就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完善专门教育制度体系、强化对专门教育的法律监督等进行交流,听取工作意见建议。调研组对贵州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贵州检察机关在推动制度完善、参与专门学校建设、融入教育矫治、强化监督保障等方面,勇于探索创新,取得了良好成效,形成了一批好的经验和做法。
调研组指出,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制度安排,对于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深远意义。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重要力量,依法加强对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的法律监督,是促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走深走实的必然要求。2026年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要求和贵州省“护苗行动”部署要求,增强“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意识,协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要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对专门学校教育矫治活动开展法律监督的有效路径,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到实处。要总结推广基层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数字赋能监督履职等方面的有益经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贵州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石子友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