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根据高检院统一部署,我市检察机关第十八个“举报宣传周”活动启动。此次活动主题为“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当日,我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魏金兔副检察长主持会议,丁泽军常务副检察长通报了2015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以及开展举报工作情况。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5年以来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45件315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87件248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8件67人,县处级要案19人,大案221件(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案件40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开展了“严打徇私枉法”专项行动,立案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贪污贿赂犯罪122人,其中司法工作人员19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立案查办生态领域职务犯罪45人,典型案件有套取开磷集团800万吨绿色矿山项目征地补偿款窝案12人;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查办征地拆迁、教育卫生、惠农扶贫等领域危害民生资金、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113人。典型案件有乌当区东风镇原副镇长陈太胜贪污、受贿100余万元、滥用职权造成损失290余万元案,开阳县住建局质检站原站长贺春芳受贿90余万元、贪污50余万元案,清镇市城区中心学校出纳赵美荣贪污620余万元案。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坚持标本兼治,提供预防调查报告98篇,发出预防检察建议101份,推动建立完善制度22项,制作展播《金鱼》、《底线》等预防微电影,开展警示教育1900余次。新介入30余个重点工程项目,设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室,组织警示教育,提供法律咨询,积极预防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确保“工程优质、干部廉洁、资金安全”。积极推进预防职务犯罪“进企业”阳光行动计划,举办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32次,在企业设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室,成立“贵阳市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非公企业发展办公室”,出台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48条措施,努力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认真落实市委“加强群众工作,创新社会治理”重要部署,深化预防职务犯罪“进乡村”活动,深入278个村(居)进行案例巡展和警示教育,5万余名基层干部和群众接受教育。广泛接受职务犯罪举报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不断健全举报线索受理机制,充分发挥“信、访、网、电”等举报受理主渠道作用,2015年以来,受理举报线索575件,其中,贪污贿赂案件首次举报线索351件,渎职侵权案件首次举报线索122件,重复举报102件。对于受理的举报线索,全市检察机关严格规范管理,加大初查力度,明确专人督办督查,加强监督审查,确保实名举报有答复,匿名举报有落实。同时,严格保密纪律,对职务犯罪举报采取专人管理、密码管理等措施予以保密,完善举报人保护预案,对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举报人及其近亲属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予以保护,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激发举报人实名举报的积极性。
